旗区动态|准格尔旗出台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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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8-30 17:54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近日,我旗印发《准格尔旗“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草拟,以自治区和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规定为重要参考文件,在此基础上结合《准格尔旗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准政发〔2023〕24号)进行了完善,同时先后两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听取5名专家建议,对有争议的16处职责划分做了大量调研、沟通和研究,最终成稿。
《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将34个行业领域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细致划分,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除《准格尔旗有关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规定的职责外,《规定》对旗政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行业部门、监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都有新的明确和规定。同时《规定》要求,要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公众关心安全、参与安全,提升有奖举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