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执法队伍,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重要环节来抓。近日,支队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国家总局予以公布实施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执法人员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坚持服务为先,强化服务意识,以观念的转变推动思维方式、管理方式和工作职能的转变,把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