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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包括哪些种类?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8-15 16:00
  问: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包括哪些种类?
  答:煤矿三项岗位人员主要包括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则是指那些直接从事具有安全风险的特种作业的人员。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国家对这三类人员实施了安全资格准入制度。这三类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需定期进行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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