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鄂尔多斯市 金通矿业有限公司复工复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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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尔多斯市矿山安全监管局
添加时间:2025-07-07 17:06
根据《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内矿安字〔2024〕84号)要求,应企业申请,鄂尔多斯市矿山安全监管局对鄂尔多斯市金通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履行了相关复工复产手续,鄂尔多斯市金通矿业有限公司具备复工复产条件,准予恢复生产。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鄂尔多斯市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