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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 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2-01 08:14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组织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局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动员全体工作人员树立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自觉学习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
  2.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写入市政府领导分工,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写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新修订的“三定”规定,实现了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法定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开展了“两会”、国庆等重要节点综合督查以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督查检查。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各旗区全面辨识和排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3.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执法监察能力。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我局从工作实际出发,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积极完成各种安全监管任务的同时。同时,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参加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交流并讨论分析日常执法过程中碰到的各种疑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高执法应用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高效的应急队伍。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努力提升全民守法水平。利用“鄂尔多斯应急”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民法典宣传周”及日常的执法检查过程,大力开展面向企业、居民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将相关法律法规直接送到监管企业,督促企业学法守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通过企业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企业全体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二)依法履行职责
  1.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制定了《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标准、权限,确保权力在制度约束下阳光运行。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等事项。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程序化、文书规范化、处罚透明化、往来书面化,处罚决定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目前,我局实行执法人员全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设备,以影像记录办案执法全程,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四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导致诉讼复议被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情况。
  2.推行政务公开,接受执法监督。向外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积极做好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工作,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树立亲民形象。同时,建立内部督查机制,定期对我局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促进各执法工作绩效的提升,逐步构筑起执法主体责任、执法过程控制、执法事后监督,形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闭合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乱执法、乱处罚行为。
  3.推进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建设。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的报告》(鄂应急函〔2023〕84号),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鄂尔多斯市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2023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鄂双办发〔2023〕号)要求,2023年至今,共开展双随机检查企业19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双随机2家,冶金等工贸企业双随机2家,烟花爆竹2家;配合部门抽查11家。二是按照自治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完成了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工作,并及时跟进各阶段工作安排,做好推进系统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
  (三)优化政务服务
  1.做好国家一体化平台标准化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工作。对照区应急管理厅事项目录共梳理29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5项、行政奖励事项2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依申请行政事项7项,所有事项按照对接平台最新标准梳理,均已审核通过。
  2.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一是高效完成各项审批业务。截止目前,完成行政审批工作并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67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62份,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8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7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84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13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7份,对9家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备案。二是依法完成许可证注销工作。截止目前,上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完成7家非煤矿山企业及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工作,对6家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注销。三是电子证照录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重新认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工程标准电子证照模板,并按照新标准生成电子证照数据890多份,促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有效开展。四是完成“两优”专项行动任务。按照自治区、我市“两优”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的通知》清单内容,形成我局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清单,37项外部事项中,对26项进行了材料精简,对24项进行了环节精简,对28项进行了时限精简,优化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五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标准化的通知》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主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确实、实施规范确认、办事指南编制发布等工作,确保本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规范、指南标准、规范。
  (四)强化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确定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全市各旗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宣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组会”“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专题片及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法》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和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来,我市各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2575场,参与95345人次,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4538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4985场,参与148338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市各旗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线上线下有效结合的方式,通过“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等全国性活动,共同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牧区”活动。另外,积极组织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乌兰牧骑文艺队等广泛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特殊作业管理、防溺水、家庭火灾、燃气安全、农机使用安全等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大格局。活动期间,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130497人,答题281575人次,参加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活动视频1461个。
  三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我市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紧紧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应急演练、安全责任保险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安全承诺践诺、外包外租大排查、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等系列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692场,参与41098人次;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524次;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719场,参与31946人次;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464场,参与21379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211场,参与4744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386场,参与16967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448次。
  四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家查”宣传活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和“安全生产曝光台”活动,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6个,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一案双罚”典型案例5个,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1个。
  五是深入开展应急安全实战练兵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市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731场,近18万余人参加;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1023场,参与4万余人次;农村村庄、城市社区、学校、家庭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962场,参与近10万人次。特别是在6月30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协同应急·2023”内蒙古自治区抗震救灾暨鄂尔多斯市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应急预案,磨合了应急救援指挥机制,完善了专项协调指挥体系,提高了全域协同联动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强化了应急准备,确保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是深入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市旗两级各部门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集中通过发放宣传品、设立各类展板挂图、悬挂横幅、开设咨询台现场解答、文艺演出、应急消防综合救援演练、线上直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据统计,全市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346场、参与12万余人次,网络直播49场、4万余人观看。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目前因机构整合工作还在进行中,各项职能还在整合中,权责清单也在动态化调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稍显滞后。二是部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尚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国家、自治区、市陆续出台新制度,提出新要求,局相关规章制度需对应作出调整修订。三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入企普法活动覆盖面不够全面,普法方式方法单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广度、深度不够,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四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由于近年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继修订,与安全生产等事项相关的政策规定变化较大,需要法制审核工作提供更加专业性、针对性的意见,故须提高执法人员及法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学习,引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发展的能力,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二)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据“三项制度”“五位一体”“分类分级”等制度要求,进一步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系统化、标准化。执法工作实现网络化、规范化和可追溯。执法文书、用语、记录日常化、全过程记录并实现档案管理。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三)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学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执法交叉互检、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等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重点行业企业全覆盖。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城乡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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