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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告
作者:廉徐  来源:法规科  添加时间:2023-09-11 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使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其执法人员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现将委托行政执法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职责和权限
  受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4年5月18日止),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职权范围内,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相关执法职能。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二)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1.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四)规章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5.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6.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0.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1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2.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
  1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
  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15.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6.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17.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8.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19.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1.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2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4.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2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8.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30.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3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3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
  (一)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1.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国泰广场(CBD)第二行政办公区T6-17楼。  
  2.咨询电话:0477-8589595;投诉电话:0477-8589595。
  (二)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国泰广场(CBD)第二行政办公区 T6-16楼。
  2.咨询电话:0477-8589862;投诉电话:0477-8589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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