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规规定,研究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旗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按权限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旗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实行救灾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市本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水平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对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和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
(2)市能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等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4)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和抗旱经费的建议安排,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凌汛、抗旱项目。
(5)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水利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
(6)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人员情况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为主管局,局机关实际在职28人。共有5个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实际在职23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际在职9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考务中心,实际在职12人;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际在职16人;鄂尔多斯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际在职62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总收入为4373.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124.07万元,其他收入0.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0.43万元。基本支出安排232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7.63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取暖及住房补贴;日常公用支出332.61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1981.78万元。用以保障部门公务运转、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等。
2020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7.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8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
与2019年预算相比,总收入增加1148.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0.13万元,人员经费减少173.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4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12.35万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估服务费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费;二是2020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基地验收完成,已投入使用,财政拨付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基地项目款。
人员经费减少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改革,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19年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隶至我局,涉及74名事业编制,实有事业人员72人,其中58名事业人员整建制转隶(其余14名事业人员调整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二是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4名工作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降低。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三项经费,加大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方面的支出;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以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印制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在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其他交通费用按照标准上调。
年度执行中,净调整预算659.62万元,其中659.4万元为财政拨款预算调整,0.23万元为其他收入预算调整,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4%。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估服务费;二是2020年特种作业实操基地验收完成,已投入使用,财政拨付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基地项目款。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37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124.2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0.43万元;支出总计4,373.0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1.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48.93万元,增长35.64%;支出总计增加1,148.93万元,增长35.6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估服务费;二是本年度新增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费;三是2020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基地验收完成,已投入使用,财政拨付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基地项目款。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24.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4.07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01%。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30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0.24万元,占53.93%;项目支出1,981.78万元,占46.0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61.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37.79万元;支出总计4,361.8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8.2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40.49万元,增长35.40%;支出增加1,140.49万元,增长35.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估服务费;二是本年度新增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费;三是2020年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基地验收完成,已投入使用,财政拨付上年结转资金,支付基地项目款。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9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1.88万元,占53.80%;项目支出1,981.78万元,占46.2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17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事业单位改革,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019年由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隶至我局,涉及74名事业编制,实有事业人员72人,其中58名事业人员整建制转隶(其余14名事业人员调整至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二是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本年度根据工作需要4名工作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降低;公用经费32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等,较上年增加33.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三项经费,加大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方面的支出;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以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印制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在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其他交通费用按照标准上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88万元,支出决算为47.45万元,完成预算的60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13万元,完成预算的727.3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22.97%。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本年度预算中未细分项目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车辆老旧,油耗及维护费用较高;三是受疫情影响,接待费用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7.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3万元,占99.3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0.6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此项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24.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13万元,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用和日常维修养护,车均运维费3.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业务工作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2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 ;二是上级考核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费用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中期监控、年末绩效自评等形式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评测,本年项目共20个,涉及资金203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我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将在2020年度决算报告中反映“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应用服务经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购买服务经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费”“特种设备采购、特种作业车辆运行、特种行业培训及特行运行费”“办公大楼取暖、物业、运行费”等5 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应用服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9分。全年预算数为 400 万元,执行数为 399.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正常运行,全面提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绩效目标自评表1
(2020年度)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购买服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0分。全年预算数为 400 万元,执行数为 351.90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98%。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全市存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进入试生产阶段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对部分业务工作量预判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精细研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
绩效目标自评表2
(2020年度)
3.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17分。全年预算数为 50.00 万元,执行数为 35.85 万元,完成预算的 71.7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强化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力争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发现的主要问题:缺少成本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成本控制。
绩效目标自评表3
(2020年度)
4.特种设备采购、特种作业车辆运行、特种行业培训及特行运行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7分。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救护队员培训复训工作没有能及时开展,在2020年的下半年才逐步展开,导致项目整体执行率低于预算。
绩效目标自评表4
(2020年度)
5.办公大楼取暖、物业、运行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5分。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94.7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资金用于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运行及维护。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占地面积84266.67平米,建筑总面积40513.73平米,办公大楼及相关附属设施供暖总面积15800平米,2020年运行维护良好。
绩效目标自评表5
(2020年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购买服务经费支出绩效监控报告》见“第六部分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4.25万元,比2019年增加33.14万元,增长11.4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增三项经费,加大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方面的支出;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以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印制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在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其他交通费用按照标准上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0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06万元,比2019年减少63.99万元,降低58.15%,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5.10万元,比2019年减少173.97万元,降低27.66%,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应用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外出;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主要用于日常训练及出动救援;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主要是单位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监察工作使用、防凌防汛检查及其他公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公务车1辆、气体化验分析车3辆、发电车1辆、泥浆泵1台、潜水泵1台、抢险救援指挥车1辆,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液态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井下无线宽带救灾通信系统、巷道灾害模拟演练系统,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卓 联系电话:0477-8589577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六部分 附件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