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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2-01-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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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自治区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规规定,研究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旗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按权限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职责权限组织协调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旗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权限协调指挥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建设工程安全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实行救灾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市本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和规划科技科、宣传培训课、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管理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共十二个科室及机关党委,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72.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58.65万元,增长7.17%,变动原因:追加化工园区企业评估费用。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72.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减158.50万元,增长7.16%,变动原因:追加化工园区企业评估费用。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372.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72.4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3万元;支出总计2,372.6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47.18万元,增长29.97%,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及化工园区企业评估费用;二是新增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费用;三是新增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2.4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1万元,占22.77%;项目支出1,832.33万元,占77.2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72.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9万元;支出总计2,372.4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47.17万元,增长29.9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及化工园区企业评估费用;二是新增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费用;三是新增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7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1万元,占22.77%;项目支出1,832.20万元,占77.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2.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58.41万元,增长7.15,变动原因:追加化工园区企业评估费用。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36万元,决算支出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5.40万元,决算支出4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退休。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19万元,决算支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退休。
  2、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4万元,决算支出2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退休。
  3、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4.05万元,决算支出3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退休。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1)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49.60万元,决算支出44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人员调出、退休。
  (2)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505万元,决算支出43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工作产生的费用列支。
  (3)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50万元,决算支出4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工作产生的费用列支。
  (4)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897万元,决算支出131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使用结转经费购买应急救援物资,追加化工园区企业评估费用。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51万元、津贴补贴196.65万元、奖金9.3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3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8万元、住房公积金31.94万元、退休费4.92万元,较上年增加54.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及日常的工资晋级晋升;公用经费7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2万元、 维修(护)费0.52万元、 租赁费0.12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劳务费2.80万元、委托业务费5.23万元、工会经费3.26万元、福利费6.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77万元,较上年减少39.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53万元,完成预算的6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4.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7万元,完成预算的64.6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25.99%。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制度,严格公务车辆管理,严把公务接待审批关,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7万元,占98.85%;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占1.1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7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养、购买公车保险及日常加油,车均运维费1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2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26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2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二是上级考核;三是业务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9个,实施项目19个,完成项目19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832.33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832.3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3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5.44万元,比2020年增加2,725.47万元,增长13,649.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了应急指挥救援抢险物资;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4.1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6.92万元,增长122.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采购了化工园区安全评估服务及《鄂尔多斯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鄂尔多斯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8.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59.34%。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1万元,比2020年减少39.12万元,降低33.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现有设备主要是p1.66小间距全彩LED显示屏和小型移动应急平台,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共19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资金1,832.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在单位决算中反映“ 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应用服务经费项目 ”、“ 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经费 ”、 “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费 ”、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经费 ”、 “ 安全生产隐患专家会诊经费”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应用服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9分。全年预算数为 400 万元,执行数为 399.83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工作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的支撑与保障,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效能的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2.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47分。全年预算数为 400 万元,执行数为 338.80 万元,完成预算的 84.7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好全市存在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进入试生产阶段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对部分业务工作量预判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精细研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
  3.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60分。全年预算数为 50.00 万元,执行数为 42.9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9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持续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专项安全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缺少成本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加科学的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成本控制。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79分。全年预算数为 50.00 万元,执行数为 49.9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应急救援协调能力,检验了生产安全事故预案以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装备设备应急处置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5.安全生产隐患专家会诊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9.81分。全年预算数为 50.00 万元,执行数为 21.54万元,完成预算的 43.08%。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利用第三方和专家的技术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全面彻底排查和治理全市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发现的主要问题:对部分业务工作量预判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精细研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 
  (三)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下为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鄂应急函〔2021〕107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工指〔2021〕688号),我市下达了20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需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做好旗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社会稳定。
  (2)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①项目绩效目标
  上级资金下拨后,市应急管理局在第一时间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发放。用于解决全市受灾的农村牧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
  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底,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绩效目标。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通过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我单位对2021年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救助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综合考虑各旗区受灾情况、中央资金分配情况,地方财力等因素,市本级年初安排2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拨旗区。
  (3)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市本级安排的20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给中央资金最少的三个旗区,其中东胜区30万,杭锦旗150万,乌审旗20 万元, 资金下拨率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1〕6号)和《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社规发〔2017〕4号)要求,按时拨付,专款专用。督促旗区应急局及时发放到户,落实到位。
  3、项目绩效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初计划用于解决全市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牧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鄂尔多斯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众,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截止年底,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已全部下达相关旗区,达到预期数量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灾害救助资金按文件要求时限分配到各旗区,确保因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 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和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社会稳定。
  (3)自评得分情况。
  项目申报流程符合规定,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使项目有效执行,完成年度目标,达到了较好地效果,综合评分为100分。
  4.存在问题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预算安排不足,救助困难群众成效有限。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准确性有待提升;群众满意度指标量化困难,参考价值不高。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卓    联系电话:0477-858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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