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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格尔旗铸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05-10 15:47

案件名称

准格尔旗铸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按规定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准格尔旗铸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2701419621R

法定代表人:

王海东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未如实记录作业人员刘三军安全教育培训时间;

2.检查当日一台型号为CD4(B)型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开机显示氧气值为0.0%,无法确保正常运转,且企业未能提供维护保养记录,未按照要求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处罚依据:

1.未如实记录作业人员刘三军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第(四)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检查当日一台型号为CD4(B)型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开机显示氧气值为0.0%,无法确保正常运转,且企业未能提供维护保养记录,未按照要求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对企业给予罚款人民币5.4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5-8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3)综执工贸04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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