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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07-04 10:35
 

案件名称

内蒙古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作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007722086965

法定代表人:

刘振国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抽查编号为202305DH00065的动火作业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审批作业。

处罚依据:

抽查编号为202305DH00065的动火作业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审批作业;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项,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项;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刘振国做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对企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刘振国做出警告、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6-29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3)综执工贸09号

鄂应急罚(2023)综执工贸10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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