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作业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EJM锰合金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506007722086965 |
法定代表人: |
刘振国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事由: |
抽查编号为202305DH00065的动火作业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审批作业。 |
处罚依据: |
抽查编号为202305DH00065的动火作业证,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审批作业;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项,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45条第(一)项;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刘振国做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
对企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刘振国做出警告、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6-29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应急罚(2023)综执工贸09号 鄂应急罚(2023)综执工贸10号 |
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