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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能源装备集团内蒙古煤机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10-11 09:28

案件名称

山东能源装备集团内蒙古煤机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结果、未按有限空间作业要求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东能源装备集团内蒙古煤机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3585189063H

法定代表人:

王汝宝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年9月5日-9月6日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在对该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企业2023年开展的班组长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结果;2.企业制配车间抛丸机地坑、制配车间管沟等有限空间存在缺氧窒息危险有害因素,而企业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空气呼吸器)。

处罚依据: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

处罚结果:

给予山东能源装备集团内蒙古煤机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处人民币伍万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4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3)综执工贸14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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