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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12-12 09:23

案件名称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94573260301L

法定代表人:

马骏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电石一车间应急物资库未按应急预案规定配备12台便携式一氧化碳气体检测仪

处罚依据:

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5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3〕综执危化25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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