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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伊金霍洛旗信诺正能化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5-10 08:44

案件名称

伊金霍洛旗信诺正能化工有限公司未在营业执照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变更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伊金霍洛旗信诺正能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7MA0QAQ4U76

法定代表人:

刘恩勇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企业未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变更。

处罚依据:

反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伊金霍洛旗信诺正能化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5-8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4〕综执危化03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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