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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7-22 16:43

案件名称

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不全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410102062667871M

法定代表人:

刘正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不全。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处罚结果:

合并给予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处罚款玖万肆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7-16

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罚〔2024〕综执非煤02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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