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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8-17 10:26

 

案件名称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946769041142

法定代表人:

赵萌芳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编号为0001145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作业业完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 05月12日14:50,实际作业完成时间为2024年05月12日19:00,提前闭票。最后一名作业人员撤离受限空间时间为19:00,最后一次气体分析时间为16:48,超过2小时。

处罚依据: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对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8-12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4〕综执危化06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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