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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琚井刚行政处罚的情况
作者: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4-08-18 10:36

 

案件名称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琚井刚

行政相对人代码:

152824******200616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编号为0001145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作业最后一名作业人员撤离受限空间时间为19:00,最后一次气体分析时间为16:48,超过2小时。  

处罚依据: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琚井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8-12

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4〕综执危化07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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