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内蒙古伊东集团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琚井刚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152824******200616 |
法定代表人: |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事由: |
编号为0001145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作业最后一名作业人员撤离受限空间时间为19:00,最后一次气体分析时间为16:48,超过2小时。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处罚结果: |
对琚井刚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8-12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应急罚〔2024〕综执危化07号 |
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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