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伊金霍洛旗信诺正能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焦油深加工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恩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130925******197211 |
法定代表人: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擅自开工建设。2.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3.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缺少董事长安全职责。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
处罚结果: |
对刘恩勇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8-27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应急罚〔2024〕综执危化10号 |
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