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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6-03-31 17:43

案件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察哈素煤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277794974781

法定代表人:

王江湖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32302主回撤通道在进行“瓦斯电闭锁”试验时,一名人员定位卡损坏未联动;

2.32302主回撤通道掘进工作面配电硐室一台移变低压侧2026年1月20日投入使用未做漏电跳闸试验;3.32302综采工作面102#液压支架护帮板油缸损坏。    

处罚依据: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4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6〕104001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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