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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动态】鄂托克前旗丨咬定青山不放松 抓住关键不放手 多举措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作者:张春梅  来源: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08-18 18:13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是抓好一个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和关键。为有效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企业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抓住“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建立四级责任网,确保企业“第一责任人”一个都不少。按照“全覆盖零遗漏”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思路,鄂托克前旗搭建了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智慧应急掌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平台录入了全旗566家重点监管企业,并采取“倒金字塔”包片包企的监管方式,实名登记确定了566名企业“第一责任人”,4个乡镇16名安全管理责任人,24个重点行业部门89名安全监管负责人以及27名县级包片领导,形成了一个企业4级责任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有效解决企业无“第一责任人”和故意增加安全管理层级的状况,实现企业“第一责任人”一个都不少,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底。
 
  二是坚持以教育培训为引导,助推“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旗应急管理局以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专业能力为目的,定期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以《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内容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为主要内容,分行业分批次对直管企业第一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培训。同时,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组织企业第一责任人开展安全承诺,安全宣誓以及安全警示约谈等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引导浸润企业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三是坚持严管重罚,倒逼企业“第一责任人”守法尽责。为破解企业“第一责任人”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的状况,旗应急管理局为企业负责人量身制作《鄂托克前旗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清单中录入细化了《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的7条法定职责。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针对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牢牢抓住企业“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坚持“一案双罚”的原则,既罚企业也罚企业主要负责人,倒逼企业“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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