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等有关规定,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规划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为了方便经营户在微信小程序“伊手办”线上快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现将微信小程序“伊手办”线上办理《许可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线上受理及审核时间
1.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根据规划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2.线上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请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伊手办”在线申请办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零售店符合现有布点规划要求(详见附件2);
2.零售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经营场所必须长期固定,不得随意更改地址,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详见附件3)相关要求;
4.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注意事项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过规划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总量。线上申请数额达到经营零售布点总量后,“伊手办”自动停止受理;
2.旗应急管理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对新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新办证企业须登陆“伊手办”小程序进行补充材料提交,通过线上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后,予以颁发相关证件;
3.如个别镇区申请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未达到规划布点数量,剩余名额将计入下一年的短期经营许可名额;
4.2025年短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变更为长期经营的,需按程序重新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地址必须在布点规划的镇区或办事处范围内;
5.营业执照中注册的经营地址必须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
6.按照“两人、一证、一点”要求进行申请,即:一位主要负责人和一位安全管理人员只可申请一店的《许可证》,并且只能在同一地点经营。主要负责人须与营业执照登记人一致;
7.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必须长期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8.现有烟花爆竹长期经营户和新办烟花爆竹长期经营户在线上受理、现场核查、日常检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无固定经营场所或将经营场所挪作他用的、申请人转让、倒卖、出租、借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经营条件不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将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四、其他说明
1.此通告仅适用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办理;
2.申请人要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理性申请,不要盲目租赁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或布点要求的经营场所。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经营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 未通过现场核查的或通过现场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资料进行线上审核的,“伊手办”小程序自动收回该名额,并释放相应名额。供其他需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的企业申请。广大申请人可随时关注“伊手办”小程序了解详情,按需进行线上申请办理。
4.咨询电话0477-8582203
特此通告
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