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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有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案件质量
作者:万丽娥  来源: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5-04-28 09:59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应急管理局不断细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是加强执法工作透明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强化事前公开。进一步梳理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进行公开,主动为群众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事由等,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加强事后公开。以网络公开为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公示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将执法“晒”在阳光下,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加强执法过程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行政执法过程中在全面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实行全程影像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
  三是加强执法决定合法化,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审核人员、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范围、审核程序、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应提交的审核资料、审核的主体责任等内容,积极发挥法制审核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将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应急管理局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中,局党委定期不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落实“三项制度”的主动性。以提高执法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为抓手,组织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同时,将执法“三项制度”内容纳入“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工作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执法监督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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