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情况:
为地区危化行业安全生产提供监察保障。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储存、加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违法违规企业查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三同时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2014年决算安排情况:
2014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收入合计2147878.7元,支出合计2147969.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5.14元。其中:行政事业类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7878.7元,其他收入20000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104351.3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351.34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