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就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7起、死亡35人、受伤1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8起、下降32.7%,死亡人数减少15人、下降30%,受伤人数减少21人、下降63.6%。
二、2019年工作主要开展情况
(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完成了全市9个旗区、4个市直属园区、34个市直部门、15户中央驻市企业和17户集团公司2018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二是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市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我市获得优秀地区称号。三是结合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四是大力推动行业监管。开展了在建工业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推动了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五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约谈会议,对发生较大事故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差的地区和行业部门进行了约谈。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是市安委会从2月25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各类隐患11269条,已整改11262条,整改率99%。二是为深刻汲取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重大事故教训,市安委办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车辆检查,重点检查了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车辆的使用情况。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督查工作,对各级党委政府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和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面: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需要完成的工作总计17项,目前完成了13项,有4项正在积极推进当中。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部署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和储存场所、精细化工、硝化反应、特殊作业检维修、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知识7项专项整治。三是组织全市11个化工园区对照《导则》开展自查打分,组织95家已发证企业和11家试生产企业对照《导则》开展了自查,共发现隐患1780条,整改完成1420条。四是深入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3项,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非煤矿山领域,认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理管理规则(试行)》,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深入开展外包工程和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安全专项整治,对外包工程管理、露天矿山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在工矿商贸领域,深入开展钢铁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检查了涉及煤气作业的8家企业,共排查隐患90处,已全部整改。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一是编制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210家次,发现隐患340条,已整改311条,罚款共 1812.7万元。二是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大厅统一办理,将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办理时限的60%。目前,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安全审查、事项备案649项,已办结617项。三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举报投诉工作。截至目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了全市4起生产安全事故,共受理各类举报22件,结案21件。
(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信息化方面,2019年,依靠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积极构建监测预警网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网上巡查11683次,及时处置在线预警3963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全面展开专业化在线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值班工作。初步实现了区域内预警和灾害信息的7×24小时快速发布,共发布安全提示和预警短信5000余条。
标准化建设方面,目前,共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三级标准化复审41家,生产企业复审6家。全市共有145家非煤矿山企业,82家冶金等工贸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其中,非煤矿山企业二级达标1家,三级达标144家;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达标4家,三级达标78家。
重大危险源情况,完成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估工作,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总计320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43个、二级重大危险源23个、三级重大危险源98个、四级重大危险源156个。
(五)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成果丰硕。紧紧围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6月1日全面启动我市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参与受众人员达2万余人。扎实开展了“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日当天,参加活动的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群众总计达24000人,参加活动的相关部门共计280余个,征集到应急管理作品19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书画比赛和“抖音”话题创作征集等活动,共计评选出60幅书画优秀作品和4部“抖音”优秀创造作品。2019年,我局被评为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
(六)应急救援方面。一是强化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对20家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全市应急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牵头开展了消防员招录、人大政协关于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三是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各类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1750余次,涵盖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危化企业、商贸企业等各个领域。
(七)防汛抗旱方面。一是推动责任落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加强防范应对准备。成立工作组对旗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建立了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发布了预警预报。三是有力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各地组织抗旱人数8万余人次、开动机电井8.08万眼、泵站71处,临时解决了2.1万人、19.7万头牲畜饮水困难,累计投入资金5464.77万元。四是全力防御黄河大流量过境。沿黄各旗全力抢护险工险段,黄河1号、2号洪水顺利过境,无决堤、无伤亡。五是积极争取防汛抗旱资金。共争取155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已协调市财政全部下达到各旗区。
(八)综合减灾方面。一是抓实救灾和物资保障各项工作,拟定2019年市本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计划。依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提出了2320万元的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计划。妥善做好冬春救助,2019年已联合市财政局向自治区应急厅申请下拨救灾资金、市本级匹配救灾资金200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制定了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九)火灾防治方面。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43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0起,较大森林火灾25起,火场总面积354.44公顷,受害面积280.38公顷,森林受害率0.12‰。共发生一般草原火灾9起,受害面积311.13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0.058‰。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城镇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市安委办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二是强化重点时期防火督查。清明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和各旗区先后派出70个督查组对各旗区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强化火源管控,全市积极开展了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发现隐患777处,及时整改631处。。
(九)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等工作方面。
脱贫攻坚方面:一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红色暖流”党员志愿服务。二是为所驻嘎查争取嘎查物流运输公司和嘎查与鄂尔多斯煤电集团公司售煤2个项目。筹集资金100万元为嘎查村新建牧民活动中心。为100户牧民接入了天然气。协调鄂尔多斯电业局棋盘井分局为嘎查供电线路安装变压器8台。三是协助嘎查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已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稳步有序推进了嘎查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扫黑除恶方面:一是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6项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一阶段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下沉组督导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方案》,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整治3个方面梳理出4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整改时限。三是深入开展行业治乱,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领域治乱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应急发〔2019〕40号),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应急管理领域各种乱象行为241项。
(十)党的建设方面。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要求党支部抓实“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20次,支委会45次,主题党日活动55次。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举办了为期5天的主题教育读书班,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书面函告、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开门纳谏”,召开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依托“周一党建工作日”,组织机关集体学习,认真开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全局人均积分一直名列市直机关前列。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工作要点、工作责任清单、工作制度及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开展了“安全导航 平安相伴”安全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五是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了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制定了党风廉政防控制度措施。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组织制定《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工作规则,指导、协调行业部门督促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通过严执法重处罚的原则,综合运用督办、约谈、“黑名单”等方式,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做好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督促和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加强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火灾防控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统筹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和安全评估后续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四是非煤冶金工贸等作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常态化从严监管执法,继续推行计划执法、专项执法,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重点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执法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六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作用,实现对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测、监控,促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向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变。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动态管理,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政府购买安全技术服务的新方式,利用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弥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二)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及时普查摸清全市应急管理机构、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专家、预案等应急资源情况。二是及时修订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修订全市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各旗区各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三是常态化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进一步磨合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处置流程,锻炼救援队伍,提升综合救援能力。四是统筹规划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等救援队伍整体布局,加强和规范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鼓励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三)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常态化开展好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牵头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大活动,重点开展好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宣传活动。继续加强与全市各级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继续组织巩固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考核教考分离成果,加大实操技能培训考核力度。监督企业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加大一线作业人员和转岗、复岗和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四)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充分发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进一步厘清与其他部门应急管理职责界限,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黄河防凌、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火等专项督查工作。尽快摸清全市自然灾害的种类、次数、强度等情况底数,分别制作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一张图”。组织对灾害风险形势进行综合会商研判,定期分析全市重点地区灾害风险,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专题会商,提出防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