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保密机要、信访接办、政务公开、档案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研究推进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措施,协调推进应急管理深化改革,负责应急管理形势综合分析。
二、人事教育训练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三、应急办公室(市应急联合指挥中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落实国家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救援力量,并根据需要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申请增援工作,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旗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订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市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四、风险监测和火灾综合防治科。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重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指导协调各旗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城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的职责,承担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协调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拟订防震减灾有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负责并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经营、开采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八、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一科。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相关规定等情况。指导和监督全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工作。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全市煤矿采空区、沉陷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矿山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相关规定等情况,按规定权限参与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核查工作。
十、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拟订全市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指导和监督相关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考试工作。承担全市安全培训、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办公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综合分析相关行业领域和各旗区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整改落实调度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和专家管理工作。
十三、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承担以本机关为被告的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转报、出证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档案管理。
十四、规划财务和科技信息化科。负责拟订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健全应急管理领域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本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五、调查评估和统计科。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举报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六、新闻宣传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教育训练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