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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6-07-03 11:06
 

案件名称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氧气传感器未定期检测、漏电保护未定期检测、未按标准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未按标准安装带式输送机跑偏保护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506023289339046

负责人

谷树伟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2026年1月至3月,煤矿未对31312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氧气传感器进行调校;2.煤矿未对井下中央变电所和4-2煤三盘区变电所一氧化碳浓度进行监测;3.42306综采工作面主运顺槽带式输送机机尾跑偏保护装置距离托辊边缘85mm,超过规定的20mm;4.31312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10#设备列车上004#照明综保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未每周进行1次漏电保护跳闸试验。

处罚依据

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第2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八条;第3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第4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条。

处罚结果

对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万利一矿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6月26日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6〕102004号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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