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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6-06-30 10:20

案件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涉嫌顶板离层仪未定期维护保养、供水施救装置和压风自救装置未定期维护保养、人员定位基站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电磁启动器防爆性能未进行定期检测、胶带输送机超温洒水保护未定期检测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布尔台煤矿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610821770043971N

法定代表人:

杨栓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12204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830米处顶板离层仪故障;2.12204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处供水施救装置无水、22214切眼扩帮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无风;

3.12204综采工作面辅运顺槽400米处228号人员定位基站未实现瓦斯电闭锁联动;

4.12上303辅运顺槽2800m处一台QJZ-30电磁启动器未按照要求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5.12上煤三盘区主运大巷延伸段胶带运输机机头未按照规定进行超温洒水保护试验。

处罚依据: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一条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

对煤矿合并罚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24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6104005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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