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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作者:政策法规和规划科技科  来源:政策法规和规划科技科  添加时间:2020-12-01 09:42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组织部署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每年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活动开展、普法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2.明确工作方案。根据《鄂尔多斯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履行普法责任。
  (二)依法履行职责
  1.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写入市政府领导分工,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写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新修订的“三定”规定,实现了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法定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开展了“两会”、国庆等重要节点综合督查以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督查检查。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各旗区全面辨识和排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三是针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专家会诊”。牵头组织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隐患11507条,整改10984条,整改率99.35%;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办。
  2.从严监管执法。从严监管执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始终保持铁腕治安高压态势。全市各级执法队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795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3686份,实行行政处罚172次,经济处罚1698.79万元。
  3.严格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召开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梳理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了执法程序,着力解决了执法记录仪配备不足等突出问题。目前在原有配备的基础上新增配了10台执法记录仪,确保了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结合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一是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等事项。为了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强化服务质量,我局还开设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我局实行执法人员全员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记录仪,以影像记录办案执法全程,固定证据、勘验现场,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做好行政诉讼工作。2020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因违法行政导致诉讼复议被上级部门或司法部门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情况。二是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按照既相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因素,在源头上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推进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建设。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完善了“一单两库一细则”、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完成检查结果录入。二是按照自治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认真完成了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录入工作,并及时跟进各阶段工作安排,做好推进系统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
  (三)优化政务服务
  1.做好国家一体化平台标准化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工作。对照区应急管理厅事项目录共梳理29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5项、行政奖励事项2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依申请行政事项7项,所有事项按照对接平台最新标准梳理,均已审核通过。
  2.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证照分离”“一次办结”“一次不跑”改革工作,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现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件材料和办事流程。目前,我局现有的依申请事项办事环节及时限均已压缩至规定时限。
  (四)强化宣传教育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相关精神,努力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持续深化“法律五进”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牧区”活动。。二是举办线上“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线下骑行活动。活动现场还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心肺复苏器模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全文化展板展示、安全生产文艺汇演、赠送安全生产类知识书籍等活动。三是每年开展好节后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全员培训工作,宣传培训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1012场,参与近25万人,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237场,参与21330人,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229场,参与18300万人,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290场,参与2.8万人,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220场,参与4520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目前因机构整合工作还在进行中,各项职能还在整合中,权责清单也在动态化调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稍显滞后。二是虽然目前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制度化规定已较为完善,但是全过程记录的配套设施无法配备。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由于近年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继修订,与安全生产等事项相关的政策规定变化较大,需要法制审核工作提供更加专业性、针对性的意见,故需要提高执法人员及法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和管理;二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五是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六是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知识“五进”活动,加强利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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