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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总结的函
作者:政策法规和规划科技科  来源:政策法规和规划科技科  添加时间:2022-01-05 16:27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
  2021年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确定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组织制定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每年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活动开展、普法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根据《鄂尔多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印发<2021年鄂尔多斯市普法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普法办发〔2021〕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2.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水平。坚持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并全过程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组织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4次,局主要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二是网络学院专题学。全局机关干部均完成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鄂尔多斯市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课程并通过测试。三是专家解读帮助学。利用机关干部学习会、应急管理干部集体轮训等契机,邀请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着力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坚持法治宣教,强化法治意识。一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44次,参与人数9700多人;组织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601场,参与31395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454 场,参与29635人次;制作各类应急管理科普知识短视频73部,累计播放量达5209万;“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倡安、知安、守安”“云课堂”“一线访谈”“专题讲座”10期。“防灾减灾日”期间开展应急演练13余场,举办现场宣传活动10余场,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45000余份,摆放展板100余块,接待咨询8000余人,推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二)加强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提升执法力度。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企业93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44家、非煤矿山29家,冶金等工贸企业20家,排查整治隐患667条。对5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124.15万元。(危险化学品企业罚款83.15万元。对非煤矿山企业罚款17万元。对冶金等工贸企业罚款24万元)。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坚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对执法案卷进行进度和质量控制,保障合法执法,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守住法律的底线。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检查数据和处罚决定及时录入应急管理移动执法系统,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工作实施前,携带检查所需的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执法装备,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均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企业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计划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制定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方案的报告》《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方案的报告》,在执法检查前,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和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截至目前,共计随机抽查25家次,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复议应诉工作情况报告,并指导部署相关工作,防范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赫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以及听证等工作。
  六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件查处工作,坚决做到处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决策及报备案等相关制度,力求使执法程序更加科学严谨,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
  2.坚持监督制约,确保权力透明。一是加强事后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全年抽取行政执法案卷13件,评出优秀案卷12件。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备案,全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在局官网开设政务公开板块,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公开信息200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制度,充分采纳公众意见,适时开展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后,经集体讨论审议通过之后再组织实施。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按要求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专项事项聘请律师,通过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参谋助手作用,接受委托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诉讼等活动,来指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助力依法高效履职,促进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凸显应急部门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正确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信访投诉,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做到信访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件,均按规定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共办结一件信访案件。
  2.严格追究事故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化解因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我局共调查1起生产安全事故,已按照要求结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我局担负着执法和事故调查任务较重,执法人员力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
  (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从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基层执法人员存在着重检查、轻公示现象,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全面、公开时间超时限等个别现象。
  (三)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不高,特别是少数企业对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对行政处罚抱有抵触情绪,普法宣传教育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足行业监管,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拒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监管服务意识。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企业,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坚持服务在前、执法在后,让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更好的在企业得到贯彻和落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对标对表开展行动,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加强应急联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五)进一步抓好执法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依托“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以推进执法标准化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执法,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过硬执法队伍。
  中共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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