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鄂尔多斯市工贸行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下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开展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实际,由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8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灾害事故信息报告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修订本预案。
二、修订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
(一)总体思路。《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防控事故风险、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注重与《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适应、相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实战要求,着力解决指挥体系、上下衔接、责任分工、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等问题进行修订。
(二)框架体系。《预案》内容共7章,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
三、修订主要问题说明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等内容。补充增加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编制依据;根据上位预案名称及适用范围修订本预案的相关内容,补充增加了预案适用的工贸行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范围界定。
(二)对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更新和优化,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增加了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调整了各应急工作组的设置及职责。
(三)调整完善了监测预警相关内容,重新明确了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及预警行动。
(四)完善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有关内容,补充了事发地园区管理委员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事发地旗区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事故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先期处置要求。
(五)根据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增加了分级响应章节,对响应条件和相应程序进行明确、细化。
(六)对后期处置中的善后处置进行细化完善,增加了社会救助与抚慰、责任与奖惩方面的相关内容。
(七)结合调研情况完善了市级应急保障内容,细化完善了各相关单位应急保障相关工作要求。
(八)附则中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要求,细化了预案宣传、培训及演练等方面的规定。附则中补充了责任与奖惩的内容。附件补充了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架构图和应急响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