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违法违规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5062277223574XA |
法定代表人: |
郭仝锁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设备使用维护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6.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4.10。 |
处罚结果: |
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5-27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鄂)煤安罚〔2025〕103002号 |
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