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业务工作>执法公示
关于史超行政处罚情况的公示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6-07-02 15:21
 

案件名称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山露天煤矿领导每月带班情况未按照规定公示、未依法设定警戒区、未按规定对地下水水位和水压进行监测、未对排水系统是否完好和坑底是否有地下水出露情况进行巡视、缺少1名专职边坡安全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150221********0391

法定代表人:

——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煤矿领导3月份带班下坑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未在煤矿公示栏公示

处罚依据: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30

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鄂)煤监管罚〔2026103008-2

处罚机关: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下一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山露天煤矿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