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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工作总结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5-12-07 16:28
  2015年以来,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199起、死亡5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02起、下

  2015年以来,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1-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199起、死亡5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02起、下降33.89%,死亡人数减少13人,事故死亡人数计入考核指标51人,占自治区下达全年控制指标的72.86%。2015年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天津“8·12”事故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迅速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随后也陆续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对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为此,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以及市委白玉刚书记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清醒认识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永远铭记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

  危机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不断强化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在认真总结分析以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细化、量化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与9个旗区、36个市直部门、2个经济开发区、19个央企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强化了对旗区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督查。二是不断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保障投入等方面的同时,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向发改、工商、国土、环保和银行等部门进行公告,在项目核准、安全审批、土地审批、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限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停产直至关闭,同时,

  依法追究企业法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三、突出抓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开展了化工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会诊”、“把脉”,设计了12张表格客观的评估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并据此对其进行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二是开展了“反三违”专项行动,经研究和分析列出了“三违”典型行为27个(违章指挥10个内容、违规作业9个内容、违反劳动纪律8个内容),要求企业具体比照加以整治和杜绝。三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的装卸环节作业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四是开展了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吸取事故教训,对罐区储罐间距不足;罐区应急救援水力和泡沫管道系统管路多罐串联方式敷设和手动阀没有在罐区之外设置;储罐区应急救援管路无自控阀;储罐区储罐未设置单罐单堤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五是加强现场管控。督促企业尽量较少危险区域人员的活动次数,减少3人以上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区域作业,不得安排大量新工人上岗、组织大量人员外出培训、开展大范围的应急演练和人数众多的安全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建立明确的报警汇报、处置程序,定期分析报警记录,及时分析消除同一原因频繁报警的隐患,坚决杜绝盲目消警、违规摘锁。

  四、扎实抓好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015年,我们在抓好危化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管理的同时,认真抓了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煤炭方面,严格制定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开展了重点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抓了停产企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同时继续抓了煤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和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抓了雨季煤矿的防洪安全管理。道路交通方面,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查各类违章和车辆未达标而上路的行为。非煤矿山方面,开展了风险分级监管、专家“会诊”监管、微信助力监管。目前已将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划分完毕,全市已完成录入国家应急管理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系统157家企业,完成分级评定企业182家,其中A级2家、B级3家、C级150家、D级27家。全市共开展专家会诊13批次,会诊企业64家,落实专家会诊专项资金23.8万元。已完成包括市、旗(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专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信息500余条,建立工作群10个,建立公众号2个。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共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284家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实施暗查暗访23次,全市共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3份,下达处罚决定书31份。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12起,整治没有按设计严格控制边坡参数的1起,整治小型露天采石场没有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3起,打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7起。油气管输和经营方面,加强对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和加油(气)站等重要设施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和巡查,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部位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监控,发现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组织整改,有效保证了重要设施和部位的安全情况动态掌握。烟花爆竹方面,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烟花爆竹产品非法销售和流出。在民运会等特殊时间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一律停止销售,经营许可证暂时交回属地安监部门,烟花爆竹库房封存。建筑施工方面,加强了建筑场所的安全管理,继续实施开展了“五整治五落实”工作,认真排查涉及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认真抓了停工的建筑工地,特别是带有深基坑工地的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了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集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方面,深刻汲取台湾新北市6.27粉尘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开展了使用彩色粉尘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种设备方面,继续开展了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围绕煤炭、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网、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落实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检查频次、制度保障、资金投入等具体内容和责任追究条款。在安全检查中把没有发现隐患当作最大的隐患,把查出的隐患当作事故来管理,切实解决安全检查不彻底、走过场的问题。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专家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市里每半年、旗区每季度、园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巡查,通过专家巡查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推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逐条提出对策和措施,并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对安全检查人员明确检查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按处理事故标准进行处罚。2015年,全市共查出各类一般事故隐患49297项,已整改46935项,整改率为95.2%,其余隐患正在积极整改中。

  六、切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市在8月份安排部署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中旬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地区、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旗区、各部门一把手都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继续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不放过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疑点、不放过任何危险源。对长期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对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要重点整治;对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切实做到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同时,督促各旗区、各部门、提高警惕,采取非常手段,扎扎实实加强了民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民运会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堵塞了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安全漏洞,较好地保障了民运会安全举办。

  七、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对毒害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工艺流程、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性建设项目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严肃处理。2015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4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份。二是狠抓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我市在国家应急管理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用人单位1344户,申报率为80.9%。

  八、加强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一是我们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抓细、抓深、抓实,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市安监局联合公安、质监、商务等8个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先后下发4个文件,连续开展4轮摸排、整治,对专项整治的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局把控。通过全市各级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涉氨制冷企业实现了安全培训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基本完成了涉氨制冷企业“三个一批”的总体目标。全市15户涉氨制冷企业,已关闭及退出涉氨制冷行业的企业8户,提升改造涉氨制冷企业7户。二是市安监局深刻吸取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及时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深化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开展了工贸行业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企业排查工作,摸清了存在的粉尘防爆危险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加强辨识粉尘燃爆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截至10月底,我市整改涉及粉尘防爆的工贸企业47家,停产9家。

  九、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培训责任状”的安全培训考核要求,强力推进以“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2015年1—10月,全市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92期,培训各类安全生产人员24477人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73人次,特种作业人员3237人次,其他从业人员4202人次。二是在各级党政领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中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通过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形成企业依法生产、部门依法监管、政府依法治安、全社会人人守法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行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539场,受教育人数达102197余人,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十、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体系。2015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在各旗区人民政府均已建立专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向各工业园区和工业重点乡镇延伸,截至目前,东胜区、准格尔旗、乌审旗、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均在辖区重点工业园区内建立了专职的应急管理机构。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立了以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以公安现役消防部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密切协同、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建设目标。三是以危化、非煤矿山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推进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各类型企业68户。同时结合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可能发生事故类型,指导和督促各旗区、开发区(园区)、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共有310户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演练。

      十一、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了《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权重,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了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年内,共查处结案一般事故4起,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

   总之,2015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各项重要指标均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范围之内,较好地实现了各项工作目标。同时,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与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一些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还存在不彻底不到位现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改进。

  降33.89%,死亡人数减少13人,事故死亡人数计入考核指标51人,占自治区下达全年控制指标的72.86%。

      一、认真学习,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李克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天津“8·12”事故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迅速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查明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安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随后也陆续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了传达,对近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为此,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以及市委白玉刚书记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清醒认识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永远铭记事故血的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

  危机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是不断强化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在认真总结分析以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细化、量化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与9个旗区、36个市直部门、2个经济开发区、19个央企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强化了对旗区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督查。二是不断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市直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是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保障投入等方面的同时,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向发改、工商、国土、环保和银行等部门进行公告,在项目核准、安全审批、土地审批、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限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停产直至关闭,同时,

  依法追究企业法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

  三、突出抓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开展了化工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会诊”、“把脉”,设计了12张表格客观的评估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并据此对其进行分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管理。二是开展了“反三违”专项行动,经研究和分析列出了“三违”典型行为27个(违章指挥10个内容、违规作业9个内容、违反劳动纪律8个内容),要求企业具体比照加以整治和杜绝。三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专项整治,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的装卸环节作业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四是开展了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吸取事故教训,对罐区储罐间距不足;罐区应急救援水力和泡沫管道系统管路多罐串联方式敷设和手动阀没有在罐区之外设置;储罐区应急救援管路无自控阀;储罐区储罐未设置单罐单堤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五是加强现场管控。督促企业尽量较少危险区域人员的活动次数,减少3人以上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区域作业,不得安排大量新工人上岗、组织大量人员外出培训、开展大范围的应急演练和人数众多的安全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建立明确的报警汇报、处置程序,定期分析报警记录,及时分析消除同一原因频繁报警的隐患,坚决杜绝盲目消警、违规摘锁。

  四、扎实抓好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015年,我们在抓好危化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安全管理的同时,认真抓了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煤炭方面,严格制定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开展了重点隐患的专项整治工作,抓了停产企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同时继续抓了煤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和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抓了雨季煤矿的防洪安全管理。道路交通方面,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查各类违章和车辆未达标而上路的行为。非煤矿山方面,开展了风险分级监管、专家“会诊”监管、微信助力监管。目前已将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划分完毕,全市已完成录入国家应急管理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系统157家企业,完成分级评定企业182家,其中A级2家、B级3家、C级150家、D级27家。全市共开展专家会诊13批次,会诊企业64家,落实专家会诊专项资金23.8万元。已完成包括市、旗(区)、乡镇(街道办事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专家、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信息500余条,建立工作群10个,建立公众号2个。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共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284家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实施暗查暗访23次,全市共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3份,下达处罚决定书31份。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12起,整治没有按设计严格控制边坡参数的1起,整治小型露天采石场没有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3起,打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7起。油气管输和经营方面,加强对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和加油(气)站等重要设施和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和巡查,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场所和部位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监控,发现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组织整改,有效保证了重要设施和部位的安全情况动态掌握。烟花爆竹方面,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烟花爆竹产品非法销售和流出。在民运会等特殊时间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一律停止销售,经营许可证暂时交回属地安监部门,烟花爆竹库房封存。建筑施工方面,加强了建筑场所的安全管理,继续实施开展了“五整治五落实”工作,认真排查涉及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同时认真抓了停工的建筑工地,特别是带有深基坑工地的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了娱乐场所、商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集会、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方面,深刻汲取台湾新北市6.27粉尘爆燃事故教训,进一步开展了使用彩色粉尘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种设备方面,继续开展了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及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围绕煤炭、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网、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落实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检查频次、制度保障、资金投入等具体内容和责任追究条款。在安全检查中把没有发现隐患当作最大的隐患,把查出的隐患当作事故来管理,切实解决安全检查不彻底、走过场的问题。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组织专家定期对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市里每半年、旗区每季度、园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巡查,通过专家巡查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推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逐条提出对策和措施,并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对安全检查人员明确检查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按处理事故标准进行处罚。2015年,全市共查出各类一般事故隐患49297项,已整改46935项,整改率为95.2%,其余隐患正在积极整改中。

  六、切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市在8月份安排部署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中旬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地区、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旗区、各部门一把手都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在全面检查基础上,继续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和非煤矿山、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不放过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疑点、不放过任何危险源。对长期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对反复发生的安全问题要重点整治;对整改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切实做到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同时,督促各旗区、各部门、提高警惕,采取非常手段,扎扎实实加强了民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民运会期间组织开展了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堵塞了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安全漏洞,较好地保障了民运会安全举办。

  七、认真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对毒害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工艺流程、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性建设项目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严肃处理。2015年共开展执法检查24家次,下达执法文书4份。二是狠抓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我市在国家应急管理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用人单位1344户,申报率为80.9%。

  八、加强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一是我们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抓细、抓深、抓实,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市安监局联合公安、质监、商务等8个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先后下发4个文件,连续开展4轮摸排、整治,对专项整治的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全局把控。通过全市各级安监、消防、质监等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涉氨制冷企业实现了安全培训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基本完成了涉氨制冷企业“三个一批”的总体目标。全市15户涉氨制冷企业,已关闭及退出涉氨制冷行业的企业8户,提升改造涉氨制冷企业7户。二是市安监局深刻吸取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及时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深化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开展了工贸行业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企业排查工作,摸清了存在的粉尘防爆危险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加强辨识粉尘燃爆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截至10月底,我市整改涉及粉尘防爆的工贸企业47家,停产9家。

  九、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培训责任状”的安全培训考核要求,强力推进以“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2015年1—10月,全市共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92期,培训各类安全生产人员24477人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173人次,特种作业人员3237人次,其他从业人员4202人次。二是在各级党政领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企业中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通过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形成企业依法生产、部门依法监管、政府依法治安、全社会人人守法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行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539场,受教育人数达102197余人,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十、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体系。2015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在各旗区人民政府均已建立专职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向各工业园区和工业重点乡镇延伸,截至目前,东胜区、准格尔旗、乌审旗、达拉特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均在辖区重点工业园区内建立了专职的应急管理机构。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立了以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以公安现役消防部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密切协同、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建设目标。三是以危化、非煤矿山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推进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各类型企业68户。同时结合易发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可能发生事故类型,指导和督促各旗区、开发区(园区)、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共有310户企业和单位进行了演练。

      十一、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了《鄂尔多斯市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肃安全生产纪律,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权重,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了更加严格的安全生产问责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了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年内,共查处结案一般事故4起,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

   总之,2015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各项重要指标均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范围之内,较好地实现了各项工作目标。同时,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与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一些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还存在不彻底不到位现象;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加强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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