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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作者:廉徐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添加时间:2023-05-12 16:00
  一、起草背景
  《鄂尔多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版)历经17年,不断暴露出一些不足和短板,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2022年,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配合,聘请北京大方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修订了《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程序进行了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征求了各旗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了《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鄂尔多斯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适用于指导发生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以及发生在其他地区波及鄂尔多斯市的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附件等九个部分。主要修改了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定位。为鄂尔多斯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应急预案体系。《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以及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构建形成分级分类、逐层落实、各有侧重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组织指挥体系。《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构建形成“领导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部(工作组)-专家组”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
  (五)预案清单。《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了鄂尔多斯市应急预案清单,并明确了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牵头部门,在附件中专门列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函〔2013〕101号)要求,《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议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廉徐
  联系电话:0477-8589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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