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涉嫌:1.G3-1109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水仓处排水泵馈电开关7月13日、14日未按规定做漏电试验;2.掘锚二队特种作业人员于文利携带的甲烷便携检测仪故障违法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50621053942720N |
法定代表人: |
赵忠理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1.G3-1109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水仓处排水泵馈电开关7月13日、14日未按规定做漏电试验;2.掘锚二队特种作业人员于文利携带的甲烷便携检测仪故障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
处罚结果: |
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8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鄂)煤安罚〔2024〕102004号 |
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